学校工作
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1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何晓燕

根据《关于做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特拟定此方案。

一、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明华     副组长:周剑飞、何晓燕 

组员:孙建龙、钱丽娟、顾凯、苏亚刚、王玉芳、张秋香、杨小亚、张惠琴、黄亚芬、冯  震

二、推荐评选类别及区推荐名额

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已获得过同级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评)。常州市评选350名,管理人员不超过10%,我区推荐名额34名,我校推荐名额1名。

优秀共产党员:正式党员,常州市200名,我区20名,我校1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

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抵制不良风气和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增强社会“正能量”。

四、推荐评选程序

由个人对照条件进行自主申报,并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整理材料(其中,必须递交2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报年级组。年级组组织申报人员在组内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并写好组内推荐意见,然后交教科室孙建龙主任处,最后由评选工作小组综合评定,进行上报。

五、推荐评选时间

1、2016年4月15日前:对照条件,到年级组长处自主申报,递交申报表;

2、2016年4月18日:年级组内述职、民主评议,由年级组长把申报者的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及评议情况交教科室;

3、2016年4月19日:工作小组评定;

4、2016年4月20日:学校报送材料至局组织人事处。

六、相关说明

1、未尽说明事宜,以局相关通知为准。

2、因时间比较紧,如没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视作主动放弃参与评选的权利。

 新北区安家中心小学

                                                     2016年4月13日

 

附申报表

 

 

 

 

 

 

 

 

 

 

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现任

行政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主要经历

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级组意见

学校意见

备注

注: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doc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8-2018 常州市新北区安家中心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怀念旧版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安家街道  邮编:213126  联系电话:0519-85971081苏ICP备102015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