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16]27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明华
副组长:何晓燕 周剑飞
组 员: 顾 凯 钱丽娟 苏亚刚 蔡 峰 孙建龙 王志科 高 勤
黄海波 印亚宏 杨小亚 张秋香 王玉芳
(二)分工与职责
周明华全面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
何晓燕具体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小组成员的工作进度与质量;周剑飞协助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其他成员根据安排分别配合做好个人总结、处室意见、民主测评、综合评价、评定等次、结果反馈等工作。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在一定范围内(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述职交流。表中的个人总结等内容不允许打印,必须手写。
2、处室意见。部门负责人(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鉴意见并负责打出考评分。
3、教职工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对象为全体编内教职工,实际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80%。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凡有30%以上民主测评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凡有50%以上民主测评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4、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打出学校评价得分,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5、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打出学校评价得分,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为“优秀”等次(11人)和合格嘉奖(4人)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6、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尤其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考核时间安排
1、6月16—6月24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传达考核意见,明确考核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下发考核登记表,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填写考核登记表。
2、6月27日—6月30日,完成处室意见、综合评价及等次评定的填写。
2016年6月16日
具体日程安排:
6月20日 完成考核方案并上传至校园网,下发考核表;
6月27日 由教研组长召集,各教研组分别考评,推选出优秀和合格嘉奖候选人,同时收齐填写好考核表交行政办(处室意见由办公室主任填写,等次不填);
6月29日 考核小组会议,确定优秀和合格嘉奖人员并公示;
6月30日 完成综合评价、等次评定,并填写考核结果审核名册及备案表;
7月1日 完成行政奖励审批表(黑色水笔第三人称手写);
9月7日 上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行政奖励审批表至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