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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师生关系
发布时间:2018-12-1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蒋晓云

师生关系,顾名思义,指的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存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而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学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保证,因而师生关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长久以来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有分歧,它一直都是教育史上存在重大争议的话题。

“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由于将哲学中的统觉观念移用到教育学上,强调学生在接受新教材时唤起心中已经有的观念,强调系统知识的传授,强调课堂教学的作用,故而格外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极力推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权威作用,强调教师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控制和学生对教师的绝对服从。作为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代表人物的杜威在吸取现代哲学、社会学、生物学、心理学成就的基础上,主张教师应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围绕学生的需要和活动组织教学,倡导“学生中心论”。这两种教育主张在历史发展中不断交锋,此消彼长。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引发了“教育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大讨论。

作为新课程改革中亮点和难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达到有效实施的目的,务必要妥善处理好师生关系,做好角色定位。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除拥有一般课程的基本特点外,更具备其自身的独特性。它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发挥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学生不仅是课程学习的主人,是实践活动课程的直接实施者,更是实践活动课程的创造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本身具有“过程”和“发展”的涵义。学生通过与课程进行对话,引起自身素质的变化与发展,进而引发学生思考,反思现实的生活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多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不同学科的相互整合。它由知识本位向学生发展本位转向,是课程目标和教育价值观的重大改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活动取向凸显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了课程与生活实际的联系。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想取得实效,必须全程发挥学生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发挥学生作为活动主体应有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应当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活动主题的提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活动总结与反思、评价交流。这些步骤都应当尽可能的让学生自主自行完成,教师不代劳,只从旁适时适度的引导和指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做”出来的,因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导师制应成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应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行为习惯等,不硬性规定学生活动的主题和活动过程。任何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将关注点放在处理好师生关系,提高教师指导的有效性上。既要重活动形式、活动方案、过程与阶段的落实,又要重方法、教师的指导方案和具体细节的落实程度,要逐步建立起教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

只有处理好师生关系,才能真正体现新课程教育改革的基本理念,助力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助力于学生成长发展的长远目标。这是一条艰巨而长远的道路,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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