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名额和金额:
优秀教师奖教金,本年度评选5人,每人1000元;优秀班主任奖励金,本年度评选3人,每人1000元。
二、申报和评选条件
(一)凡在安家中心小学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均可申请本奖励金。
(二)申请“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教金”奖励的优秀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满勤。
2.有较高的职业素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工作能力强。具有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服从学校各项安排,工作兢兢业业,勇挑重担,乐于奉献,为学校的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后勤保障、特色发展等方面作出较突出的贡献。
4.教学业绩突出。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优,学生发展好。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主题交流等各级别的业务活动,在各类课程的建设与实践中有成绩、有贡献。近五年内承担过区级以上的教学公开课、校级的示范课、专题讲座或经验发言,撰写的论文在校、区、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指导的学生参加校、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期末质量检测均分为年级前2名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申请“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优秀班主任奖励金”奖励的优秀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满足第(二)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所有条件;
②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在年级中名列前茅。
③班主任能发挥引领作用,在班级管理的研究、青年教师的指导上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刊物有高质量的经验论文。
(四)“优秀教师奖教金”“优秀班主任奖励金”优先和否决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①三年内获得(提升)市、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等五级梯队称号的。
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或参与教学竞赛、基本功竞赛获得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区市级一二等奖、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以上的。
③教科研成绩突出,近五年来为区市级以上课题的参与者,或获得区市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近五年来个人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已独立撰写并出版学科专业论著的。
④近五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2.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严重过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严重损害教师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1.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主申报、推荐选拔、公开打分的方式。
2.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表现。
3.符合奖励基金条件的申请者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安家中心小学“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辅证材料,报委员会评定。
4.候选人一旦确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获得者最后评定确认:由该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备案,同时报臧克茂先生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春江镇政府、区教育局、新北区高新教育发展基金会,按基金会基金管理流程下拨安家中心小学发放。
四、评审与表彰
1.6月20日,由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将当年的奖励金评审通知发布校园网,各办公室、各级部组织学习,实施自主申报,也可级部推荐申报,于6月23日将名单和申报材料报评审委员会。
2.“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学校校级领导4名,学校各内设机构中层干部9名,家长代表4名,学生代表2名,捐赠人委托代理人1名,政府部门代表1人。
3.“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于6月24日完成审查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获奖候选人,并于6月30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完成公示,听取意见。
4.“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所有的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接受新北区教育局的指导与监督,评审结果报新北区教育局、春江镇政府审批。
5. 获奖候选人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奖候选人填写《获奖登记表》,由“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 评审委员会分别签署意见。
6.在8月28日开学会议颁发优秀老师奖励金,现场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
五、 附 则
1.对违反师德或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且三年内不得参评。
2.已经获得“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教金”和“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优秀班主任奖教金”的教师,如没有特殊贡献,原则上三年内不得重复参评。
3.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家中心小学“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
4.原则上获得过“优秀教师奖教金”,本年度没有突出贡献的的老师不再参评。
安家中心小学“臧克志先生教育基金” 评审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